【抗暴之戰】GPA「爆4」科大生申請離港交流 系主任致函法庭聲援 法庭終批准

蘋果日報 2019/12/23 18:45

保釋暴動抗暴之戰

「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遭警方以武力驅散,逾百人被捕,當中97人被控,其中96人面對暴動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分兩案處理。涉及53人的案件今早已處理,另外涉及44人的案件,則由裁判官鄧少雄處理。辯方反對控方申請案件再押後12星期,同時要求放寬保釋條件。鄧官最終批准其中三人的離港申請,有GPA「爆4」的科大高材生可離港到新加坡作交流生。惟鄧官拒絕辯方提出減少往警署報到次數等申請。
控方今日申請在控罪書上作出六項文書更正,同時要求押後案件12周,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控方指出,案中除了有270名證人證供、逾3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以及93部手機需要檢驗外,亦需時等待法證報告,並檢驗曾接觸汽油的防火手套。
控方反駁調查並非原地踏步
大部分辯方律師均反對案件押後12星期。大律師郭憬憲庭上批評控方調查原地踏步,要求放寬被告保釋條件,如警署報到改為每兩周一次,以及放寬禁足令等。
另外,多名律師共同指出,至今未能取得有關案件的片段或證供等文件。控方就披露責任一事作回應,指警方作為控方的一部分,一直有適時交代資料,但需待法律意見完備後才可披露。而且相關材料可能會使用,也有可能不使用,但兩者處理方法不同,澄清並不是在要求答辯後才會披露,「大部份被告係當場被捕,我睇唔到辯方有任何困難索取指示」,又指本案案情沒有重大改變,反對辯方申請撤銷或放寬禁足令與警署報到次數。
控方又指,負責案件的同事一直有尋求法律意見,反駁並非原地踏步,「我個人相信下次唔會冇決定」,但表示會敦促化驗部門加快進度,盡最大努力,又稱對下次提訊的進度「樂觀」。
控方反對科大生離港交流
大律師郭憬憲回應控方指,控方的案情簡述中,並沒有各被告的具體指控,反問:「控方12個星期都冇做過嘢,出爾反爾,仲唔係案情重大改變?」
大律師簡柏謙亦指,辯方多次去信警方要求取得供詞等文件,各代表律師卻收到一式一樣的回信,指進入答辯程序後才會提供文件。簡大狀指信件內容與檢控官所講有出入,直言「如果警方同控方嘅理解不同,唔該你教育下你啲警方」。亦有律師明言希望控方承諾,下次提堂時可以明確指出案件如何處理,例如審訊地點、分拆抑或合併處理等。
其中第6被告科大三年級生謝曉峰(20歲)的代表律師指出,謝早於7月已申請及獲批到新加坡國立大學當交換生,要求申請撤銷不可離境的限制。
律師又呈上香港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學系系主任楊瓞仁教授的信件,內容指被告的CGPA高達4.065分,系主任對他寄予厚望,並期望他可以一級榮譽成績畢業,並於未來走學術路線,繼續升學,是次交流對他未來發展非常重要。
有其他抗爭案被告庭外派聖誕卡送暖
被告將於1月離港,預料5月回港。律師提出其間如案件提訊,被告可回港應訊。惟控方反對申請,指被告於現場被捕,有閉路電視拍下案發經過,其衣著與影片吻合,且離港時間長,橫跨提堂時間,潛逃風險大。
裁判官鄧少雄休庭考慮45分鐘後,最終將案件押後至3月13日。被告的禁足令及報到次數維持不變,但第6被告到新加坡當交換生、第17被告到俄羅斯旅遊、以及第23被告的遊學團外遊申請獲批,惟現金保釋提升至兩萬元,其中到新加坡作交換生的第6被告需於3月回港應訊。而第18被告申請到越南參加堂哥婚宴的申請則被拒,其他被告亦繼續不得離港。
有市民與其他抗爭案件的被告今自發到庭外派聖誕卡。其中另案被告自言「都經歷過臭格」,故想支持同路人,又謂當初有遮陣保護自己離開法庭,感到「好 warm」,今次也想做「warm人嗰個」。他又指「呢單案好多小朋友,希望佢哋過一個warm嘅聖誕」。他們準備了100張聖誕卡,今日已派出九成。
【案件編號:WKCC37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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