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練馬師葉楚航二舅廖偉傑與一名同村「亞叔」涉嫌勒索,恐嚇一名向他們買地在烏溪沙新村建村屋的女商人,勒收施工保護費二十四萬元,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指兩名被告於不同時段向事主索取倍增金額的「水電費」,次被告廖偉傑的言詞明顯具威嚇性,故裁定二人勒索罪名成立,還柙至六月二十三日待背景報告判刑。
首被告廖觀褔(五十一歲),停車場管理員,次被告廖偉傑(又名廖偉鈞),無業,兩人被控於○二年三月八日,分別於馬鞍山利安邨商場的快餐店及烏溪沙新邨一空地,為使自己獲益,以恐嚇方式向女子顏武秀麗索取共二十四萬元。
裁判官裁決時指,首被告聲稱女事主未有付足款項,但他從未提及有關差額,事件中是否涉及有人「食夾棍」就不得而知,但女事主確曾支付買地的一百萬元給首被告。根據呈堂的錄音帶顯示,被告向事主收取的水電費,由最初五千元增至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