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醫務所回覆,鄺先生因皮膚組織炎、膿瘡及痱滋求診,醫生除開處基本藥物外,還處方5天抗生素及痱滋藥膏,病人領藥時,職員已向其解釋額外藥費,並說明病人可不接受特效藥。事後接獲鄺先生投訴,曾提出病人可交回藥物,辦理退款,但被拒絕。
醫學會會長蔡堅指,目前無規定醫生診症時,即場向病人說明額外藥物收費,一般也是由熟悉藥物的診所職員向病人講解,免醫生把診症時間浪費在「講錢」上,但如病人有疑惑困擾,要求其他治療方案,最終也應由醫生說明。「醫療集團(診金)收得平,特效藥一定額外收費,私家醫生就未必,例如診金收開1000蚊,或與病人有家庭醫生關係,拉上補下,唔使次次特效藥另計。」
檔案編號:011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