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處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家暴個案的房屋援助。關注新來港人士的同根社接獲婦女求助,指曾與六歲女兒被前夫持刀威嚇,前年開始申請分戶冀搬到另一公屋單位,一直未獲批,至今仍與前夫同住。立法會議員昨批評,政府處理家暴個案住屋需求不力,導致不少個案仍活在隨時被施暴的環境中。
向同根社求助的阿芳(化名)十多年前來港,二○○四年獲發香港身份證。阿芳常與丈夫爭執,丈夫曾失控用刀毀爛她的衣服和家中電器。幾經游說,丈夫答應離婚,但經濟拮据的她無法搬到外面租屋,繼續與丈夫同住一間公屋。因公屋有阿芳的戶藉,自前年起阿芳向房屋署申請分戶,惟仍未有回音。現在女兒每日放學後,母女倆都寧願在街上留連,減少留在屋中與丈夫接觸的機會,晚上也要與女兒留在房內,無法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