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懷孕至第18周至第22周,一般會為胎兒進行結構超聲波檢查,以確保胎兒發育健全及健康。不過,於今年二月開始懷孕第二胎的周太,於懷孕第18周,即6月底時,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婦產科進行產前檢查,卻被醫生告知因排不到期,不能安排她進行結構超聲波掃描檢查,令她不滿。
其夫周先生怒言﹕「當時醫生話因為排唔到期,所以安排唔到照結構性超聲波,要我老婆去外面搵私家醫生照。嗰次檢查時,老婆已經懷孕18周,如果真係無期,點解我哋4月去排期嗰時唔講,檢查先講?𠵱家就算出去照,都要排到9月中,過咗照嘅時機啦!我懷疑根本係醫院排期嘅安排出錯先會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