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弒親】逆子燒死6親友出庭豎中指 上訴維持判死

蘋果日報 2019/02/20 12:20

燒死桃園縱火台灣翁仁賢

台灣桃園男子翁仁賢(53歲)自認長期遭家人歧視,2016年除夕夜在家潑汽油縱火,燒死父母等6名親友,一、二審均判他死刑,更一審今早針對翁男縱火害6命,判他死刑。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翁男出庭多次舉起中指挑釁記者,曾向法官曾德水斥罵「多讀點書」、「恐龍」、「你是國小畢業的嗎?」「Fxxking you know」等語,甚至當法官步入法庭時,庭警喊「起立」時,翁卻坐在地上挑戰法官:「不夠格!」甚至大罵出庭的兄長:「禽獸畜生都比我家人更值得讓人尊重!」還曾放話說:「人可以輪迴幾10次,我就追殺你們幾10次!」
翁仁賢在7名兄弟姊妹中排行最小,長期認為父母偏袒兄長、家人輕視他,他被控2016年2月7日大除夕晚上7時許,趁16名親友圍爐吃團年飯,將預先購買的20公升汽油潑灑飯廳內外點火,造成父母、看護、兄嫂與姪子等6人死亡,另5人受傷。
翁男犯案後逃亡不久落網,更多次出庭口出狂言,檢方偵辦時,他說:「多年前就準備要殺害整個家族、滅門了!」法院一、二審審理時屢次揚言「不後悔」、「你(哥哥)就等着我回來吧!」等語,一、二審均認定他惡性重大,依殺害直繫親屬等罪判處死刑。
最高法院於2018年5月將案件發回重審,要求查明案件倖存者所受灼傷,是否因翁男縱火所致。更一審日前進行辯論時,翁男多半抿嘴冷笑搖頭,或豎起指頭揮一揮,拒答法官的問題,翁男的四哥以證人身份當庭批翁不務正業,卻歸咎父母兄長,對於苦勸他的人則懷恨在心,還用「最惡毒、人神共憤」的方式犯案,尤其父親在案發前身體差,好不容易一家人團年,卻不幸喪命,翁卻毫無悔意,因此痛罵弟弟「豬狗不如、罪大惡極!」
台灣《蘋果日報》
10萬蚊 100人分!
星期一至五晚上10點半
《動腦Q》Let's Q the money!
http://bit.ly/2QW8L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