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吳引述負責替該住戶開門的X先生稱,水務署提早於本月20日在房屋署人員陪同下,到單位抽水辦,並訛稱已得住戶同意,X先生遂開門讓其取水。由於住戶不在場,X先生亦有其他事務,故無親眼目睹水務署人員抽水辦的過程。
水務署在抽水辦翌日(21日)稱,在取得有關住戶同意下,周五(20日)在其中3個單位內共抽取共5個水辦檢測,所有樣本的含鉛量均合乎標準。
吳劍昇質疑,水務署突然提早登門,並在無任何非政府的第三方人士見證下抽水化驗,水務署還藉此化驗結果對外說明葵翠邨食水是安全,可能會誤導公眾,認為有關結果不能作準。他強調鉛水問題牽涉重大公眾利益,要求水務署及陪同入屋的房屋署公開道歉,並向公眾清楚交代事件。
水務署及房屋署稱,兩署人員進行準備工作時,獲涉事單位的裝修師傅同意在當日抽取食水樣本檢測,署方曾講解抽樣規程,並在靜水6小時後、即當日傍晚在裝修師傅同意下再到單位取樣。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