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一方:招標公司YWCA知悉會安排其他公司投標
ywca競委會圍標
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被告公司Innovix。(朱永倫攝)
競爭事務委員會首引競爭法,入稟控告5間公司違反《競爭條例》,案件下午續在高院的競爭事務審裁處法庭審理。代表答辯人Nutanix的御用大律師Matthew Gearing指,案中被指內定勝出競投的答辯公司BT本身最有優勢,素與招標公司YWCA合作,而證據更顯示YWCA知道BT會自行或透過他人安排其他公司投標。
五名答辯人為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
Matthew Gearing指,本案的YWCA招標第一輪失敗,第二輪也有近半數受邀公司沒有應邀入標,因此實際上只有很少競爭可以被扭曲。另一方面,案中被指內定勝出競投的答辯公司BT本身最有優勢,它素與YWCA合作,YWCA聽從BT建議修改第二輪招標的條款,而BT可從Nutanix拿到折扣從而定價最有競爭力。
Gearing續指本案不具備典型「圍標」的元素,例如托高價格和內定嬴家,而輸家可獲回報;除了SiS的立場他不確定外,他理解本案的競投公司都是真正競投者。BT和Innovix同意Gearing的陳詞,他們指沒有證據顯示各投標公司有任何溝通,協調誰嬴今次、誰贏下次,或者輸家可以有回報。
他指,證據顯示YWCA知道BT會自行或透過他人安排其他公司投標。代表Innovix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亦指證人供詞顯示YWCA可能知情,若YWCA知情,競委會便有理由懷疑涉事的反競爭行為不屬嚴重程度,應依例在展開法律程序前發出「告誡通知」,要求涉事公司終止違規行為,但卻沒有發出。石永泰亦指,Nutanix產品只佔Innovix總收入不多於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