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災後】深圳啟動「巨災險」最多賠11.5萬:在當地受傷、房屋損毁均可申請

蘋果日報 2018/09/19 13:46

深圳賠償巨災險

超強颱風「山竹」襲香港、深圳及廣東多地,隨着省Ⅳ級救災應急響應提升到省Ⅱ級外,深圳迅速轉入災害救助和災後重建階段,巨災險也啟動理賠程序。
只要你在深圳,不分戶籍、國界、停留時間,不論是受災群眾還是參加搶險救災或見義勇為人員的傷亡,只要涉及15種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就能理賠,保額最高達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5萬港元)。
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民政局局長廖遠飛、共保單位首席承保機構中國人壽財險深圳分公司總經理張端書,代表雙方共同簽署了《2018年度深圳市巨災保險協議書》。該協議書將保障範圍覆蓋到「15種災害(暴風、暴雨、崖崩、雷擊、洪水、龍卷風、颮線、台風、海嘯、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內澇、主震震級4.5及以上的地震)及其次生災害」造成的人身傷害、房屋損失補償等,人身傷害救助對象覆蓋到「當災害發生時處於深圳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以及臨時來深圳出差、旅遊、務工、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等人員」。其中,每人最高可獲得10萬元賠償。
房屋損失補償針對自然人所擁有的位於深圳市轄區範圍內的住房,當自然災害導致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現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築或構建物結構安全隱患的情形,按實際損失進行補償,每戶最高可獲得2萬元賠償。
國壽財險深圳市分公司稱,目前正陸續接到市民的巨災險理賠報案。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