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欠薪不遂 跳身上亂踩
判頭捱打變植物人地盤工囚10年

蘋果日報 2004/06/08 08:00


法官宣判時指摘被告因極瑣碎事故,導致五十六歲事主嚴重受傷,險些將他踩死,相信他無機會康復。被告持續及殘暴地襲擊事主,有多次機會停手,當途人出言勸止,警告會踩死事主時,被告也不理會,仍有意識地襲擊,甚至握緊停泊路旁一輛貨車的木板,令踩踏的力量更大。

曾經患腸癌
法官表示,雖接納被告是次行為與性格不符,真心後悔,但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以阻止其他人因瑣碎事故而付諸暴力解決。
四十一歲被告袁偉渠,承認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一月五日,在旺角上海街叙德燒鵝火鍋酒家外,非法及惡意襲擊袁勝發。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經患腸癌,康復後自覺應自食其力,不靠綜援,遂替事主打工,惟對方拒按法庭頒令支付欠薪,要求分期一年後付清,還用粗言穢語責罵被告,又先揮拳,被告才忍無可忍,一時衝動,做出自我失控行為。
控方指,案發當日被告及另兩名同遭拖欠工資的工人到上址酒家與事主見面,商討欠薪問題,但談判破裂,有茶客目睹被告在酒樓外追打事主,事主以手擋開襲擊,後退時跌倒地上,躺在馬路旁邊。

握貨車木板
接着,被告手握路旁貨車木板,躍跳事主身上亂踩。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事主送院搶救後,現變植物人。
案件編號:HCCC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