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時,控方指許為婚外情動殺機,亦傳召多名證人,供述夫妻婚姻曾陷低谷。但辯方反駁,婚外情早是公開秘密,妻子已接受現實,許無理由突然要殺妻。謀財方面,辯方指許妻可獨力挪走夫妻聯名戶口的款項,沒需要殺人。控方未有道明婚外情如何引起殺念,在眾多指控中算是較弱一環。
查冊顯示,許金山和妻子黃秀芬以六四之比,共同持有福金興有限公司股權。截至2015年中,公司戶口有303萬元存款,而許和妻子有兩個聯名戶口,約有330萬元存款。公司持有涉案Mini Cooper車及另一輛豐田車。
許氏夫妻有買樓買地投資,持有現時估值逾4,000萬元物業。許和妻子2004年以290萬元聯名買入位於大嶼山塘福的度假屋,區內代理表示塘福一幢2,100平方呎村屋,現市值1,500萬至1,800萬元。
此外,福金興公司2006年以556萬元買入西貢大洞村三層村屋,翌年再以177萬元買入相鄰號碼村屋的一個分層單位,大洞村一個分層單位現市值約700萬元。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