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疑向經營石油氣舖的妹妹索錢不遂,坐在載有石油氣的氣樽上,把打火機擺放樽頂上燃點,揚言一齊死,幸鄰近檔主及時將他制服。無業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名,還柙至本月19日,等候背景報告宣判。
辯方替被告陳啟鳳(51歲)求情指,石油氣舖是母親的生意,他獲配四分一股份,每月分兩期獲取共6,000元。離婚的被告與女友居於深圳,他於案發前一天(即農曆年初九)返港,欲帶母親及姊姊往潮州拜祭哥哥,他向妹妹要求預支金錢被拒,雙方口角,被告感憤怒,飲酒後翌日返舖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