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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法終極上訴 泛民指涵蓋範圍過闊 終院押後頒佈判詞

蘋果日報 2020/11/25 19:21

蒙面法終極上訴緊急法和理非

蒙面法與緊急法司法覆核上訴案,終審法院聽畢與訟各方陳詞,押後頒佈判詞。提請覆核的泛民議員一方多次指出,蒙面法旨在打擊暴力,但涵蓋範圍過闊,連與政治爭議毫不相干的遊行集會也受影響。代表泛民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指,緊急權力越大,對基本自由的威脅就越大,濫用風險亦同樣越大。
對於政府一方指,蒙面法會區分防疫口罩和可防催淚煙的面罩,陳文敏回應指條文並無區分。陳指蒙面法涵蓋範圍過大,非政治性質集會也受影響,牽連無辜的人,例如外傭想抗議居住條件,實有合理理由擔心僱主報復,因而才會蒙面。

陳文敏:有證據顯示蒙面法遭濫用

陳文敏又質疑,蒙面法將正當地蒙面以及和平表達意見的人,皆自動視為支持暴力份子。首席法官馬道立提問,問題重點是即使無意協助暴力者,蒙面實際上可能也有協助效果。陳回應指當集會出現暴力變成非法,就算和平者已盡快離開,法律上也已經違反蒙面法。
馬道立又指,很多人可能因為暴力頻生而不敢上街表達意見。陳文敏同意要保障市民表達自由,但他指阻嚇市民的主因是暴力,實際上暴力份子無論如何,都會使用暴力,蒙面只是小部份因素,政府誇大論述蒙面的影響。
陳指沒有證據證明蒙面法有助減輕暴力,反而有證據顯示蒙面法遭濫用,例如有女子稱戴口罩遮暗瘡,被警察要求提供醫學證明。陳又指,假如有人參與非法遊行集會,警察已經可用《公安條例》對付,毋須動用蒙面法,廢除蒙面法不會出現法律真空。

李志喜:任何情況都可被政府描繪為「危害公安」與「緊急情況」

同樣代表泛民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重申,緊急法動用條件主觀,任何情況都可以被描繪為「危害公安」和「緊急情況」,例如政府以疫情為由,擬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
政府早前陳詞,強調香港回歸後延續殖民地時代法律。李志喜回應指應考慮歷史脈絡,「延續性」的重點是確保主權移交時,不會所有法律一夜間悉數失效,但不代表一切永遠維持不變,反而《基本法》第160條明確預計日後有可能廢除法律。
代表上訴人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強調,緊急法對特首緊急立法權力沒有明確規限,理論上特首甚至可下令拘捕所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緊急法本身已不符合「依法規定」元素,可受司法覆核,並非如政府所言只可覆核個別規例。
【案件編號:FACV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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