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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業主或要花錢購公眾地

蘋果日報 2008/08/27 00:00


【本報訊】面對發展商接連侵吞公共空間,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會雙管齊下對付,包括考慮在取得社會共識下,容許小業主集資回購位於私人土地範圍的公眾休憩用地;若該些由私人管理的公眾休憩用地位處政府土地,則考慮由政府部門接管。
現時位於私人項目內的公眾休憩用地,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位處政府土地,但毗鄰私人項目,由發展商一併管理;另一類是位於私人項目內及由私人管理。林太表示,位於私人土地的公共空間情況複雜,「如果項目係單一大業主仲好啲,但好多時係賣斷晒畀一眾小業主,有乜維修責任全部落晒喺小業主身上。」
公民黨:應發展商回購
她認為,地契列明業主要承擔這些公共空間的責任,政府可以對小業主的訴求置之不理,「呢啲其實係你嘅問題,但我哋政府以人為本,所以會去睇。」
對於今年初恒基地產旗下大角嘴港灣豪庭被揭發將逾10萬平方呎公共空間當作私人花園平台,林太表示在互諒互讓前提下,一定有解決方法,由小業主回購可以是其中一條出路,「當然要得到立法會支持,同埋要當區區議會支持,因為呢啲始終係嗰一區嘅社區康樂文化設施。」
至於位處政府土地但由私人管理的公共空間,她稱可考慮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管理,但前提是相關部門必須有足夠資源承擔。
不過,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批評,要由小業主回購公眾休憩用地的做法,對小業主並不公平,「發展商當初賣樓已經攞咗着數,𠵱家要小業主承受,有冇搞錯?」當局如有心解決問題,應向發展商施壓回購公眾休憩用地,然後無償交還小業主,「冇理由小業主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