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犯罪集團藉行賄新巴司機取得家屬乘車證,再大量複製假證出售,不但有「買十送一」優惠,並提供更換新證服務,規模龐大。涉案三主腦及用家等早前分被判監及緩刑,餘下九名中間人昨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廉署於前年初接獲市民投訴有假新巴乘車證流通,經調查去年初拘捕三十人,另搜出六十三張偽造新巴乘車證,並在主腦的記錄中發現四十多名買假證人士的資料。廉署署理調查主任鄧志光指涉案假證在內地複製,顏色及字體雖略有出入,甚至打錯英文字,但相片、印刷等製作精細,幾可亂真,每張售價約七百至一千八百元。
三主腦已收監
廉署指使用假證的市民層面廣泛,由文員至經理及大學生均有,多數用假證乘搭隧巴等較貴路線,每人每年可慳數千元,但因使用次數無法統計,難以估計新巴損失。新巴事後更換乘車證設計,再未有發現假證。
涉案主謀劉達輝、黃森松、李天有,被判入獄十七月,受賄新巴司機及十七名市民則判監二至三月,獲緩刑一年及罰款。
案件編號:DCCC7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