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日本公司TOGASHI代表在起訴書中指:「KeyEast當初稱能安排裴勇俊參加去年8月在東京巨蛋舉行的『FACEinJAPAN』韓流相關活動,才甘願以高價與他們簽下協定,殊不知公司及後指俊哥因忙於拍攝古裝劇《太王四神記》,最終無法演出。」被告曾承諾會找權相佑、宋承憲及朴容夏等韓星取替俊哥,無奈最終未能成事,並要TOGASHI承擔所有費用。
雖然「FACEinJAPAN」活動在去年8月中舉行時,找來河知雲、安七炫,及港星鄭嘉穎、林峯和吳卓羲演出,可惜活動實際收益不及預期的一成。TOGASHI公司斥資高達9億日圓(約6,500萬港元),導致要向銀行借貸及變賣資產,損失嚴重。TOGASHI又表示,俊哥的日本經理人公司IMX還虛報7億日圓(約5,100萬港元)費用,並私下瓜分,對於該案件也將在日本提出刑事訴訟。
就此,俊哥方面昨午發表聲明,表示有關指控全無根據,且強調TOGASHI公司從沒跟俊哥聯絡。他們還計劃反告公司致俊哥名譽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