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向傳媒投訴稱,他在本月5日在白龍橋某家電城買液晶電視,給賣家展示了幾款他在網上看過的LG產品圖片。商店徐姓老闆給他推薦了店裏一款42寸電視機,說是最新款,折後價只要2,800元(人民幣.下同)。
丁先生付錢買下,當晚9時多工人送貨上門,安裝好後就匆匆走了。但丁先生隨後查看電視機發現,他買來的不是LG牌電視,而是聽也沒聽過的AG牌。但商標中的A字母,左邊斜劃和內部一橫被嚴重淡化,右邊卻加粗加黑,看來極像L(圖)。丁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貨兼賠價2,700元。
商店的徐老闆表示,從一開始他都沒有說過電視是LG,一直說的是AG。「AG也是韓國的品牌,產地在廣東。LG我們店裏沒有,是他自己看這個牌子還不錯,才同意買下的。」徐老闆只肯給予退貨,但拒絕賠償2,700元。雙方都不肯讓步,事情陷入僵局。
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