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巫昌穎(23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本月12日在尖沙嘴亞士厘道21號地下外,危險駕駛私家車引致男子江健鋒死亡、發生意外後沒停車及沒在24小時內報案。巫昨毋須答辯,申請保釋被拒。控方透露涉案車輛登記車主是巫的父親。
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再提訊,待警方追緝協助駛走私家車的人、檢查私家車、作科學鑑證及等候驗屍報告等。
死者的3名友人鄭嘉俊(32歲)、張璟廉(23歲)和盧國鋒(22歲)涉在案發現場向警方陳述虛假的案發經過,同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已於上周六提堂,獲准保釋,亦將在同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3623/16
■記者陸羽平、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