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已故歌星梅艷芳遺產案中敗訴的梅媽昨提出上訴,澄清自己並非如外界想像般貪財,亦非為了將財產留給長子梅啟明才爭產。梅媽重申梅艷芳視她和家人為至親,遺產理應留給家人。她又指女兒將遺產撥入信託基金及將遺產餘額留給佛學會,是梅艷芳契媽、負責處理信託的滙豐職員等人串謀的謊話。
沒有律師代表的梅媽覃美金(86歲),昨呈上多份分別以中文或英文撰寫的上訴陳詞。梅媽指梅艷芳視她為至親,梅艷芳曾經跟娛樂圈中非常有名氣的人到達談婚論嫁地步,帶男友見家長也只是見梅媽,而契媽何傅瑞娜根本不知情,故不會視何太為親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