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為替十七大造勢,上月底發出《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下達八項禁令,包括嚴禁以各種交易或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收受他們提供的亁股、與他們合作投資、委託他們投資理財獲取收益,嚴禁使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薪酬,嚴禁授意請託人將有關財物給予特定關係人,嚴禁在職時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在離職後收受財物。
應該說,這八項禁令的確刻畫出內地官員貌似未違法、實際猖狂受賄的真相。但是,中紀委打擊這些貪瀆行為的手法,竟是援用先例,責令貪官自首,讓民眾感到又好氣又好笑。氣的是,拿着真憑實據舉報貪官的上訪民眾絡繹於途,卻無處申寃;笑的是,中紀委又在隔靴搔癢了。有人在騰訊網留言譏諷:「警告那些貪官污吏,給一個月的時間毀滅罪證、轉移財物、隱藏罪據,不要讓人們發現,否則後果自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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