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法律界人士表示,在母親失蹤情況下,港人內地非婚子女欲申請單程證,港人首先要到子女所投靠親屬居住轄區的派出所報失蹤,派出所經調查後會簽發一張失蹤證明,再持該證明到親屬居住轄區的公安局申請入戶籍;取得戶籍後,再向公安局申請單程證。但事實上由於戶籍牽涉到當地的人口控制等複雜問題,同時又涉及佔用當地單程證指標;因此以失蹤證明到親屬所居住的地區申請入戶籍,過程十分艱巨,成功機會甚為渺茫。
本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確認港人內地非婚子女的身份屬內地執法機關事項,入境處只會因應內地執法機關發出申請人的居港權證明書、及申請人父親的基因測試(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