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亞視前主播分手後因財失義 男方指女方為結婚私下賤賣物業

蘋果日報 2018/06/20 12:47

李岸杰主播章佳強

亞視兩名前財經主播共賦同居近4年,其間兩人多次合資投資物業,由香港買樓做劏房出租到馬來西亞買物業都有,女主播由投資15萬元慢慢先後成為三個物業的業主。及後兩人分手,近年女方因要嫁人急需錢買新居,涉私下將與前度合資的劏房物業以低於市價出售,並侵吞多年的劏房租金。男主播昨入稟高院聲明他持劏房物業一半業權,要求取消售樓交易,禁止對方在未獲他的同意下將物業出售。
原告章佳強(Markie,31歲),是前亞視財經節目《理財博客》的主持,根據他在facebook的自我介紹,他除了是財經主播外亦沾手馬經,去年曾以公司名義入稟控告被他收購馬經的出版社,指對方繼續出版馬經,令馬經出現雙胞胎。而被告李岸杰(27歲)則於2010年10月當上亞視新聞的主播,每月底薪1萬元,她亦曾擔任耀才財經台的首席主播。
據入稟狀透露,兩人2010年在一個記者會上邂逅,原告當時任職亞視,而被告仍於嶺南求學,二人火速成為情侶未幾同居。翌年6月二人聯名以224萬元購買粉嶺名都一個單位自住,原告出資52.2萬元、被告出資15萬元合力支付首期,物業其後由原告獨力支付供款。但因嫌單位太細,二人在2012年至2014年租住大埔翡翠花園千呎單位與原告的父母同住。二人2013年再次聯名到馬來西亞買物業。
2014年3月二人鬧分手,以308萬元出售粉嶺名都單位,所賺的錢存入二人聯名戶口內。幾個月後二人復合,同年6月以早前賣樓得來的200萬元買入大埔富善樓單位,並劏成三間房出租,雖然原告出資較多,但雙方同意單位的利益平分,並將物業交由被告一人名義持有。二人最終在同年10月分手。
根據入稟狀附上二人的WhatsApp對話,顯示兩人仍保持友好關係,除討論投資物業事宜外,亦會互相關心對方的投資或工作情況。今年3月被告表示將會結婚,希望出售富善樓的單位套現,好讓她有錢買樓結婚。被告建議原告支付70萬元買回業權,或由被告以250萬元出售單位,惟原告並不同意。
今年5月上旬,被告表示已將富善樓的單位以255萬元出售。原告向被告問個究竟,被告拒絕討論,並指若原告急需錢用,律師建議他也可以出售名下物業,以這方式分配資產亦是公平合法。從WhatsApp對話可見,原告批評被告過去多次逼他賤賣資產,而被告則反指原告斤斤計較,索回過去的租金收入,「反轉豬肚就係屎咖喎」。
原告指被告以低於市價出售富善樓物業,令原告利益受損。他現聲明他持物業一半業權,上月的買賣合約無效,要求被告交代過去所收的單位租金,並阻止被告再未得原告同意下出售單位。
【案件編號:HCA1404/18】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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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李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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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播章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