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同志配偶覆核案】反歧視《守則》落實20年 政府帶頭歧視

蘋果日報 2018/06/18 00:02

同性戀同性婚姻梁鎮罡

公務員梁鎮罡(Angus)2014年在新西蘭跟伴侶Scott結婚,婚後他主動向公務員事務局更新婚姻狀態。政府雖致力推動《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下稱《守則》),卻拒絕視Angus為「已婚」,更遑論提供已婚公務員相關福利。他強調,司法覆核並非為了挑戰香港婚姻制度,而是爭取平等對待的權利。
政府在1998年編製《守則》,列明不同性傾向的僱員,應受平等待遇、福利及權利,政府部門帶頭遵從。政府近年積極推廣,目前逾300間公營機構及中小企承諾採納《守則》,Angus說:「呢啲公司都有好包容、多元政策去保障僱員,(證明)呢啲政策喺香港法律框架下好容易執行。」例如其伴侶Scott工作的公司,容許員工自由選擇福利受益人,不限異性配偶。
私營企業尚且致力推動平權,諷刺的是,政府卻堅拒踏出一步,《守則》也沒有法定約束力。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4月判Angus一方勝訴,認為政府拒提供福利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下人人平等原則,當時法官要求政府同年9月1日要落實政策,但局方以即將展開上訴為由、拒絕落實,「(局方)再返去法庭申請延期,於是我哋又上庭去傾,我哋提出要求,如果最終我哋贏返,咁要有追溯期,因為呢件事係影響所有同志公務員,局方仍然都拒絕,呢個係非常之失望。」
Angus重申,提請覆核非其原意,「我哋都盡量唔去打官司,我哋試過同局方交涉(要求遵守局方《守則》),申訴專員唔受理,平機會話自己只係對政府畀建議嘅機構,無權叫政府做任何嘢。」本已灰心放棄,但機遇巧合下Angus諮詢到法律意見,認為覆核有勝算,加上進一步申請法援成功,他跟伴侶經仔細考慮後,才決定訴諸法律。
記者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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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曾目睹一對同志好友因不敢出櫃而遺憾終生,他希望成功覆核後推動平權,為仍在衣櫃裡的人加添勇氣。陳善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