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姐問:對於受到市建局三個前期項目影響的租客,二房東賠償與一般租客有何分別?二房東租了全層樓後,再出租予三房客,如有空房,會怎樣計算二房東補償?
答:對於市建局今年初公布的三個重建計劃,亦即灣仔莊士敦道、大角嘴櫻桃街及深水埗福榮街?福華街的項目,二房東如在受重建影響單位內居住,他本人除可按其佔用的實用面積,獲得基本現金補償及額外補償外,如其租約於凍結戶籍調查前(亦即一九九七年底前)已生效,並在指定限期內接受本局的補償及交吉方案,他便可以獲得補償從分租中獲得的租金利潤(若果有的話),金額相等於十二個月的租金利潤。
如二房東沒有在受影響單位內居住,而租約於凍結戶籍調查前已經生效,他則可獲港幣$10,000元的基本現金補償。如果他在指定限期內接受市建局提出的補償及交吉方案的話,則可獲額外現金補償。但是,如有關租約是在凍結戶籍調查後始生效,二房東則只可獲得基本現金補償港幣$5,000元,而不會獲得任何額外現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