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3歲的蔡京京,10多年前到新西蘭求學時,與比她年長19歲的曾智忠相戀。兩人2010年返台後游手好閒,靠蔡的父母救濟過活,先後欠下3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7.7萬港元)。她們再向蔡母借100萬元(約25萬港元)時,被拒後竟心生怨懟,弒母報復。 前年5月1日,蔡京京與男友抵達蔡母住處,被痛斥「不自食其力」。曾男盛怒下用粗鐵線活活勒死蔡母,並開車將死者載往花蓮,棄屍大海。隨着屍體被發現,警方破案拘捕兩人。花蓮地院今年3月1日一審開庭,依殺人罪判蔡女無期徒刑,判曾男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兩人被收押在花蓮看守所。曾智忠後來透過律師,問女友是否願結婚,獲蔡同意。
前日,曾智忠的律師及戶政事務所人員等,在看守所為她們完成結婚手續,結束後各自被押回監房。花蓮看守所表示,兩人即使結婚,也不能在所內獨處及洞房,但兩人可申請接見,每次30分鐘,見面時可拖手。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