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李家超批港英政治部做事不依規矩 反稱國安處會「依法辦事」

蘋果日報 2020/09/11 20:05

李家超港版國安法政治部國安處

惡法實施後,警隊成為主力執法機構,香港的國安委更有兩名警隊人員在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批評港英時期警隊政治部「不依規矩做事」,有人直接失蹤、沒有透明度,稱現時國安處會依法辦事,很多法律程序和權力,均須向法官申請批准,「在每個領域裡面,我們的行為都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監督。」。

警務處處長可申移除「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資訊

外界經常將警隊國安處,與港英時間的警隊政治部相比,曾為皇家香港警察一員的李家超在鳳凰衛視《問答神州》專訪中,形容港英時代的警隊政治部「很多不依規矩做事」,工作僅對港督負責,沒有透明度。相反,現時國安處要依法辦事,包括按《基本法》行事,強調很多法律程序和權力,都要到法庭向法官申請批准,「在每個領域裡面,我們的行為都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監督。」
他又提到,警務處處長經向保安局局長申請後,可要求移除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訊。李披露,現時已有相關案例,但拒絕公開案件詳請。

承認國安處有增加人手 指香港國安工作不限於《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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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在訪問中大讚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安)的劉賜蕙優秀,經驗非常豐富,其忠誠度、投入度非常符合要求。資料圖片
而警隊在「國安法」實施後即成立國安處,近期抽調多一名助理處長加入,令部門主管增至4人。他又形容,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安)的劉賜蕙優秀,經驗非常豐富,其忠誠度、投入度非常符合要求。
李在訪問中未有公開國安處具體人員數目,但承認有增加人手,他又指,危害國安的人可能是國家級或高手,故當局對相關人員要求更高,排除被「滲透」風險。
而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警方承認最初循《國安法》調查,隨後改以刑事罪行條例提控。李家超指當局處理國安工作不限於《國安法》,稱本港還有其他法律,針對所有違法行為;同時表明會協調整個執法系統,以配合警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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