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衞方指,王勝俊提出政法工作「要堅持三個至上」(即中共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對死刑判決,王要求「以治安總體狀況為依據,以社會和人民感覺為依據」。賀說:「他不強調依法,而強調政治,這讓法學界感到不安。」近幾年,法院幾淪為當局維穩的工具。最高法院頻下通告,禁止各級法院受理敏感案件,包括徵地強拆糾紛、毒奶粉索賠案、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索賠案等;舊寃案得不到申張,又出現大量新的寃案,導致訪民如潮,民怨沸揚。
但對維權事件,法院又濫判無辜,經典例子包括山東盲人陳光誠案、艾未未案等。最近全國人大又修改刑事訴訟法,欲授予公安司法更大的權力,包括延長拘押時間可不告知嫌犯家人等,都被指是司法倒退。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