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天行社員工追稿費
蘋果日報 2002/01/03 00:00
【本報訊】曾繪畫《街頭霸王》系列漫畫而聲名大噪的漫畫家許景琛名下的漫畫公司「天行社」,繼日前被印刷公司入稟法院追討印刷費近二百萬元後,昨又遭該社十九名漫畫助理入稟小額庭追討合共十萬元稿費。由於天行社未有代表應訊,審裁官遂判其中十人勝訴,其餘沒帶足夠文件的安排本月十五日再訊。
被告人天行社出版有限公司,申索人共十九人,為該公司漫畫助理,負責漫畫書的背景和色彩等工作,合共追討總數約十萬元稿費。
案件編號:SCTC52992-53004&53100-53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