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女出頭襲擊他人判服務令 海關督察欠債600萬元曾向妻動粗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海關督察鄧軒臣
海關督察的妻女在籃球場打羽毛球時遭籃球友干涉,督察之後赤膊踩場爆粗大罵及毆打籃球友,他早前被裁定襲擊罪成被還柙監房。案件今判刑時裁判官引述報告透露,被告因投資失利要將住所加按,至今仍欠銀行600萬元,被告因錢銀問題與妻子有爭吵,並曾對她動粗,但裁判官最後認為被告有正當職業、背景良好,願給他一次機會,判被告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鄧軒臣(53歲)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沒有律師代表,出庭應訊時面帶倦容。裁判官指,感化官認為被告悔意有限,在見面查詢時被告態度顯得迴避,在幾番溝通後被告始承認有用右手襲擊事主,感化官認為被告在還柙期間對事件有反思。
感化官在報告亦提及,被告對妻子因婚姻及錢銀問題有爭吵,被告使用暴力,事件要轉介社署輔導,被告與妻子的關係有所改善。裁判官指,被告擔任海關逾20年,相信案件對被告工作會有影響,案件屬「邊緣個案」,實可判監,但裁判官表示同意感化官意見,給被告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