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指10月1日有警員近距離槍擊學生並拒絕立即施救,紀律部隊首長們當晚隨即將政治凌駕法治,盲撐警隊,不能代表前線消防及救護人員的理念。
聯署人員對學生被槍傷、警員拒絕向生命垂危的傷者即時施以救援表示極度憤慨。聲明續指,過去四個月,警民衝突越演越烈,「我們對警方不斷升級及不受制衡地濫用暴力、任意拘捕予以最嚴厲的譴責」。聲明亦披露他們多次目睹於事故現場出現警察阻礙、誤導甚至辱罵正在救援的消防救護人員之情況,根據《消防條例》,任何人士抗拒、阻撓或阻延消防處人員執行職務,即屬違法,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民間記者會將聯署聲明製作成短片,除了有消防人員現身說法的聲帶,亦展示大量遮蓋了姓名的消防人員證件,還附加了「李建日(消防處長1)不代表我!」、「香港人加油」、「願榮光歸香港」等字句。參與聯署者包括消防隊目、消防隊長及高級消防隊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