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明入稟告李彩華誹謗

蘋果日報 2012/11/08 00:00


【本報訊】寰宇老闆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早前對簿公堂,其間女藝人李彩華(Rain)慘被拖落水,在法庭爆出Rain曾向趙投訴,遭林逼她向商人提供性服務。Rain上周向傳媒發表「不道德交易論」,其後又接受報章訪問。一直否認事件的林小明採取法律行動反擊,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Rain誹謗,要求頒令禁制及索償。
empty
林小明(左)、李彩華(右)
李彩華「封口」避談
被林小明入稟控告,李彩華昨日已「封口」避談事件,她僅透過短訊表示「已交畀律師處理」。林小明則向記者表示:「件事進入咗司法程序,冇嘢可以發表。」
原告林小明在入稟狀中指出,被告李彩華曾作出四段涉及誹謗原告的言論,包括在上周五出席「仁美愛心滿亞洲」慈善晚宴,曾向在場記者發表誹謗原告的言論。被告翌日接受《蘋果日報》記者訪問時再作出誹謗言論;有關誹謗言論分別在本月3日及4日的《蘋果日報》及旗下網站中報道。原告指被告的有關言論令他聲譽受損,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再發表有關誹謗言論及作出賠償。
擔任寰宇國際主席的林小明,去年遭前妻趙雪英入稟高等法院,指林違反承諾,沒有讓趙擁有及使用一輛豐田房車,要求林賠償。案件早前在高院聆案官席前提訊期間,趙的代表律師在庭上爆出Rain曾向趙投訴,被林逼她向一些商人提供性服務,而趙與林年前商議以和解方式處理離婚官司時,趙要求寰宇與Rain解約,作為其中一項條件。
案件編號:HCA 20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