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你係一個喺加州起樓嘅地產商。
你喺07年動工嘅住宅大廈,差唔多完工。你一路有錢繼續起樓嘅原因,係因為07年銀行為咗搶生意,借錢嘅條款寫到好就你,冇因金融海嘯落雨收遮。
不過到09年第一季,根據你同銀行嘅協議,你要賣樓,仲一定要喺某個底價之上,如果唔係你公司要即刻賠錢。問題係,現市價低過銀行定嘅底價好多,如要賠錢,公司即刻周轉不靈,要結業。點算?
好簡單。求其搵十個八個喺信貸泡沫度冇借過錢,身家清白嘅墨西哥新移民做人頭。跟住叫佢哋喺底價買,又搵個「幫弱勢社群置業慈善基金」送兩成首期畀佢哋,之後就做按揭。因花旗政府已命令兩房有錢放錢,佢哋一定會借到錢。
買賣成功後就畀每個墨西哥新移民一筆安家費,叫佢哋返鄉下。啲人頭失蹤後,兩房就要接收啲樓,你作為地產商就成功甩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