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紫楊出事】官媒放棄孫楊 《檢察日報》狠批:不配合藥檢是錯的
孫楊檢察日報尿紫楊出事
28歲的中國著名游泳運動員孫楊,早前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判處禁賽8年,這意味其運動員生涯提早「玩完」。內地不少網民寄予同情,力撐孫楊上訴到底。不過,自法庭公開仲裁報告,解釋該案諸多爭議後,內地輿論開始出現變化,中國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報《檢察日報》更罕有地評論孫楊,網民亦紛紛表示,中共已放棄曾被視為國際大賽「奪金機器」的孫楊。
《檢察日報》周三特別全版刊出3篇評論文章,均認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的裁決,內容主調離不開:「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甚至批評他「無知及無視」,「如果把個人的榮辱和國家捆綁在一起,那麽最終必然會進退失據」。
其中一篇題為《無視規則將會承擔相應後果》的文章,更直指孫楊案已無可疑及可議之處,「一是事實認定,其二是規則適用」。文章謂,不論孫楊有沒有暴力抗檢、尿檢官有否違規拍照等,「這些細節事實的辯護意見並不能影響仲裁庭對本案基本事實的認定,即由於孫楊的不配合,藥檢人員未能完成這次藥檢取樣」。至於在規則適用上,根據《世界反禁藥條例》的明文規定,「毋庸諱言,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
文章續稱,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原因可能有兩個,分別是無知及無視,「首先,孫楊可能並不完全知曉上述規則的內容以及違反該規則的後果。但是,作為一名職業運動員,而且是接受過數十次興奮劑檢測的著名運動員,他應該知曉有關的規則。在這個問題上,無知者不能無罪。其次,他可能未給予該規則足夠的重視,沒有嚴格遵守規則的行為習慣」。
而另一篇題為《觀察孫楊事件的三雙慧眼》文章則指,要觀察孫楊事件,需要具備3對「慧眼」,公平競賽意識、規則理性及證據理性。「事實明擺着,取血樣沒有多少技術難度,護士足可完成這一工作;取尿樣更是毫無技術難度,只要智力正常,感官健全,誰都可以監視當事人提供尿樣。因此,即使取尿樣的日常工作是廚師、建築師或者理髮師,都不影響取樣的有效性」,而孫楊案所涉及規則明確並符合規則。
「從聽證會情況看,孫楊一方戰績不佳,與其說是程序不公或者律師不得力,不如說是孫楊一方的事實和證據本身就不夠有利兼有力」文章說。
第三篇文章用詞更重,還將矛頭指向內地體育管理當局,狠評中國過去在國際競技體育比賽宣傳方面存在許多錯誤,導致一些運動員對自身行為有錯誤的認識,「國際競技體育比賽只是商業活動,因此,勝負都是常事」,「如果把個人的榮辱和國家捆綁在一起,那麼最終必然會進退失據」。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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