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法官陳仲衡昨於區域法院宣判時指,被告惡意犯案,存心令事主毀容,「家庭暴力近年有上升趨勢,今次案件判刑要有阻嚇成份,令同被告思想相近嘅人明白,不管是否跨境婚姻,遇糾紛都不可使用暴力」。
被告曾有襲擊前妻的紀錄,而本案事發前兩星期,被告因襲擊事主而被判守行為,法官指被告「自我中心,脾氣暴躁,難以自控,只懂將錯誤歸咎妻子」。
法官續指,被告與事主相識於風月場所,自己也曾因經營賣淫場所而被定罪,不接納他是因妻子當妓女而失控犯案,但同意事主確曾對被告惡言相向,遂酌情減刑。
控罪指47歲被告余冠文,於今年2月11日,在牛頭角樂華南邨寓所內,傷害其32歲妻子。
案件編號:DCCC2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