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兼嘉湖山莊景湖居業主委員會主席李月民表示,嘉湖山莊共有六期屋苑,港基每年均有舉行團年飯慰勞管理處員工,包括管理員、花王等。業委會最近獲悉,港基自06年起未經業委會同意,私自在管理費撥款支付每年管理處團年飯費用,每名員工團年飯費用約250元,六期屋苑計每年開支合約3萬元,「我哋一直唔知道有呢筆開支,佢(港基)請客,業主付鈔」。
李月民強調,管理處職員辛苦一年可免費享用團年飯屬應該,業主付費也沒有問題,但作為職員僱主的港基更有責任請員工吃團年飯。港基遭業主「踢爆」後,竟取消今年團年飯,並向員工指業主不肯付錢,「港基『欺上瞞下』嘅行為,將取消團年飯責任推喺業主身上,搞到我哋好似好無良咁」。
李月民續稱,昨日與港基總經理詹洪堅會面,對方承認未有通知業委會便動用管理費付團年飯開支,但他強調業主有責任慰勞管理處職員,港基管理其他屋苑也有動用管理費請職員吃團年飯,長實旗下另一間高衞物業管理公司也是這樣做。
李月民表示業委會在會上要求港基退回過去四年私自支取的有關費用,以及港基應付費請員工吃團年飯,對方稱農曆新年後才回覆。畢架山一號業主立案法團秘書司徒小姐也表示,高衞物業管理公司也未經法團同意,私自從管理費撥款支付團年飯費用。本報昨日曾致電嘉湖山莊港基管理處查詢,但未能聯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