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常客】Baby告大陸傳媒誹謗 二審獲勝訴得65,000賠償

蘋果日報 2020/06/30 18:25

Angelababy楊穎

Angelababy(楊穎)去年12月透過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控告蘇州嗨克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微信公眾號「吃瓜情報局」中通過暗指方式發文,針對Baby進行惡意侮辱、誹謗,構成對她名譽權的侵犯,要求賠償和道歉,法院判Baby勝訴,獲被告人嗨克傳媒有限公司須在涉案微信公眾號顯着位置連續10日登載聲明向原告Angelababy賠禮道歉及罰款65,000人民幣。但被告一方不服提出上訴,今日在北京開審,二審Baby也是勝訴,維持原判。
今日Baby的代表律師行星權在微博發佈名譽權案的案件簡訊,表示Baby與蘇州嗨克傳媒有限公司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二審判決也是勝訴。之前Baby已請星權幫自己控告了一家飲品公司擅自使用其肖像、簽名圖樣做廣告,後來打贏官司獲得100萬人民幣賠償。另外,去年一家醫院私自使用黃曉明和Angelababy被醜化的照片用作商業用途,藉此來宣傳自己的產品,被黃曉明夫婦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他倆夫婦勝訴,商家要連續7日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85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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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經常在大陸打官司,經常打贏官司。(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