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搜蘋果︱李家超籲市民與「罪犯」切割 民權觀察批散佈恐懼:買報紙違法?
國安法李家超與罪犯切割呂秉權
警方國安處今(17日)動員500警力
再大舉搜查《蘋果日報》,並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拘2名管理層及3名新聞工作者。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稱「員工要小心啲,不要再犯此罪行,因為此罪行是相當嚴重」,市民如轉發有關文章是否犯《國安法》,李稱要確定有否此行為及其意圖,建議市民「不要招惹嫌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提醒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稱應與罪犯「切割」,否則將付出沉重代價,後悔莫及。
民權觀察指,警方行動再度印證《國安法》執法模糊,又指呼籲市民與《蘋果》切割,同樣令人難以理解,「乜嘢叫切割先?咁而家日常出嘅報紙都有得賣,係一個正常商品,市民買呢啲商品,唔通又係違法?如果連買份報紙都違法,好匪夷所思」。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市民如轉發有關文章,要確定有否此危害國家意圖,並建議市民「不要招惹嫌疑」。本報記者攝
今早國安處大舉搜查《蘋果》大樓,警方聲稱《蘋果》大樓是「犯罪現場」,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呼籲「員工要小心啲,不要再犯此罪行,因為此罪行是相當嚴重」;至於市民如轉發涉案文章是否犯《國安法》及會否被捕,李指要確定有否此行為及其意圖,建議市民「不要招惹嫌疑」。
隨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記者會上,「提醒」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嘅罪犯同流合污,同呢啲罪犯為伍,會付出沉重代價,應該與罪犯切割,以免後悔莫及」,但拒絕披露涉案文章詳情及內容。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出,法律一直強調清楚,令大眾明白為何違法,但警方行動再度印證《國安法》執法模糊,「佢指控某啲文章涉及違反《國安法》,到底係邊啲文章?既然都已經有證據喺手,點解唔喺拘捕嘅時候清楚地陳述返?」
他又指,李家超呼籲市民與《蘋果》切割,同樣令人難以理解,「乜嘢叫切割先?咁而家日常出嘅報紙都有得賣,係一個正常商品,市民買呢啲商品,唔通又係違法?如果連買份報紙都違法,好匪夷所思」。
沈偉男批評,當局想引起震懾效果,令市民處於驚慌之中、瀰漫「唔知乜嘢情況下中《國安法》的恐懼」,與過往法律的認知不同。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形容當局的警告是「擴大化」,「一般大家會諗,係涉及邊一類人士;但而家好似警告晒所有一般員工、記者、被訪者,商戶聽到都會擔心。」
他認為當局應用「無罪假定」原則處理事件,而非將《國安法》擴大化,「係有一部份文章被指違反國安問題,但佢仲有大部份嘅運作同文章係無關國安,例如副刊、其他港聞,應該要區別處理,唔應該一竹篙打晒成間報館」。
他比喻當局猶如治療癌細胞,非但沒有局部標靶處理,反而將全身細胞殺死,是毀滅式做法。
呂秉權指去年8月《蘋果》亦曾被警方搜查,惟今次是針對有文章觸犯《國安法》,兩者性質不同。資料圖片
去年8月,蘋果日報大樓亦曾被警方搜查,呂秉權認為兩者本質不同,是次是針對有文章觸犯《國安法》,清楚令人知道新聞與言論自由存在紅線,可以以言入罪,與內地情況相似。
呂秉權又指,警方有權力撿走電腦主機等新聞材料作為證據,但令新聞工作者感到相當擔心。他指報章內容不一定代表報章立場,可以是來論、評論版作者或被訪者意見,例如電視台或電台都會標明「嘉賓立場不代表本報立場」,作為免責。報章則是開放平台,容納正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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