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後得知,由於愛滋病毒離開人體只能存活三小時,他判斷血液已經無效,於是再找先前已留下電話號碼的張姓司機到武漢,自己先約前女友到酒店吃飯,乘機用酒灌醉她後,再向張抽取血液,但陳後來因為不忍心害女朋友,沒有下手。
陳其後見唐依舊不理睬他,決定第三次下手,以帶唐去旅遊為名,帶她去到隨州,但因為唐的家人擔心唐安危,聲言要報警,陳無奈將唐帶返武漢。
此時,村衞生室值班醫生發現有工作人員收了10元抽血費的收據,感到可疑,向上級報告,隨州公安介入調查,並從張姓司機口中,獲知陳曾到隨州抽血,並揭發陳害人動機,最後將他拘捕。陳不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