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也受不了了,掛起免戰牌,宣佈散會。並且提醒大家,晚上有禁戲可看,是國光劇團演的《大劈棺》。美國朋友沒聽過這齣戲,問劇情是什麼。我說就是莊子假死,化身成英俊王孫,色誘新寡的莊太太,成親之時暴病,需要人腦救命。小寡婦為救新歡,就拿了斧頭去劈棺取腦,莊子卻突然現身斥責,莊太太羞愧難當,只好用斧頭劈殺了自己。朋友大呼荒唐,說這樣的戲還有人看嗎?我說,以前是當作淫戲禁的,不讓人看。現在人們思想開放,可以視作「文化遺產」了。我們不是都要去觀賞嗎?朋友一臉悻然,沒說話。
戲演得還可以。雖是海派的低級趣味,但因為是六十年前上海的低俗情調,時間拉開的距離產生了陌生感,削弱了低級趣味的當下衝擊,倒有一種民俗學家調查少數民族的獵奇感。
戲是荒唐的,但有噱頭。一是祭奠莊子的紙人二百五由真人裝扮,擺在舞台上,像佈景一樣,一動也不動,後來經莊子施展法力,卻亦步亦趨,還會直立跳上跳下,如同殭屍,引得觀眾一驚。二是田氏踩蹺,裙端露出三寸金蓮,奔跑之際頗見功力。劈棺不成,一個台幔落地,隨即翻上幾個「烏龍絞柱」,最多可以翻上十八個,令人嘆服。這次演出,二百五的殭屍功不錯,田氏省去了台幔,翻了六個烏龍絞柱,已經引得觀眾叫好連連了。
一齣戲的成功,全靠噱頭,則戲劇性的張力與感染就不見了。娛樂性倒還是有的,就像雜技團表演走鋼索、空中飛人之類。這齣戲殘餘的低俗趣味,更像探險家躲在叢林中看食人族出草獵頭成功,圍着篝火跳舞。
在中央研究院演《大劈棺》,是有點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