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正式入稟高院 控告《立場》和鍾劍華誹謗

蘋果日報 2018/08/24 16:25

立場新聞鍾劍華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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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向網媒《立場新聞》及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發律師信,認為鍾在《立場》的一篇文章對他作出失實指控及具誹謗性,損害了其聲譽,要求《立場》刪除有關文章及道歉。鍾劍華曾就寫錯時序而致歉,但強調內容「都是事實的陳述,也是公平的評論」,今日梁振英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鍾劍華回應《蘋果》查詢時表示,未有因為被梁振英入稟而感到壓力,覺得梁「都係想以本傷人」,強調自己所說、文章所寫的都是客觀事實。
梁振英於其個人facebook確認事件,指已委托代表律師今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表示,會交由律師處理,並再呼籲梁振英作為具影響力的香港政治人物,不要動輒興訟試圖逼使評論人和傳媒噤聲。
鍾劍華回應稱,相信只要重讀一次他所寫的涉事文章都會知道,文章講述的是客觀事實,他說「如果佢(梁振英)要講嘅,我都唔介意喺法庭上討論兩篇文章講過嘅問題,包括咗小桃園飯局、包括咗佢嘅競選團隊有人出席、(飯局)有江湖人物喺度」。
梁振英已不是首次告人誹謗,今次重施故技會否是想令鍾及其他人噤聲?鍾表示無意猜測梁的意圖,假如梁有此意,他亦不會受到威嚇,並覺得梁低估了港人,鍾說「如果係事實嘅陳述,而我覺得都係fair comment(公正評論)嘅話,我唔會迴避(發表)」。他續指,梁振英身為政治人物,理應有胸襟接受他人的評論,「若果郁啲就話恃住自己財大,就動用法律機器去告人嘅話,當然會製造一啲滋擾,咁但係第一我冇乜資產好輸,我亦相信好多人都會支持我」。
鍾劍華特別引述清代詩人龔自珍的詩句:「萬馬齊喑究可哀」,表示若果社會因為梁振英的做法而噤聲是十分可哀,強調「我覺得社會唔應該係咁囉」。面對訴訟,他笑言唯一擔心資源問題,表示未能申請到法援的話,就可能要籌款。
去年梁振英仍然在任特首期間,亦曾經入稟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案件至今杳無音訊,司法機構網頁亦顯示,該案件未有聆訊排期。翻查最後一次報道,經已是去年4月,梁繼昌一方獲准延期提交答辯書。梁繼昌回覆《蘋果》查詢時表示,雖然現時有關案件並無聆訊排期,但官司仍在進行中,形容是「現在進行式」,雙方律師「仲有文件交換」,只是暫未有再開庭日期。被問到梁振英再度向人興訟,梁繼昌婉拒評論。
記協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梁振英入禀法院控告鍾劍華及《立場》誹謗,對梁做法表示遺憾。記協稱,擔心具官職人士以誹謗為理由,向媒體及所登載文章作者興訟,會對維護香港社會言論多元、討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產生負面效果和影響;法律訴訟往往涉及龐大費用,對媒體和個別人士,特別缺乏財力者,會帶來不必要的困擾和壓力。聲明又提到,過去五年梁振英三度向傳媒發出律師信,主要是涉及其競選期間,他是否出席了一個有被指為黑社會人物同場的飯局,及他收取澳洲公司UGL的五千萬港元是否涉及操守問題,而今次亦不例外,呼籲梁開誠布公交代全部事實,具體回應這兩宗被指誹謗文章內容,公道自在人心。
但梁振英晚上再貼文炮轟記協,聲稱自己認同言論應多元,但案件涉及誹謗,「是事實問題,和多元言論沒有關係」。
獨立評論人協會則批評梁振英作為前行政長官和全國政協副主席,「地位非凡,影響力過人,應善於擺事實,講道理,避免以權、以勢壓人」,若梁動輒對學者、評論員和傳媒發律師信和興訟,將影響新聞和言論自由。
發起「天下為公」行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梁振英以法律程序,意圖阻嚇公眾評論其選舉團隊要員,出席小桃園江湖人士飯局廣為人知的相關事實。他稱梁振英如認為自己無辜理應公開所有資料和記錄「還自己清白」,而非動輒發律師信或入稟,令公允評論事件的學者、傳媒和民意代表受壓,損害言論自由和打擊監察權貴的社會力量。林卓廷表示,會聯同民間力量,全力支援鍾博士抗辯,捍衛論政的自由和空間,絕不向壓力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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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劍華(小圖示)稱自己的文章對梁振英及小桃源飯局都是事實描述,批評梁作為政治人物卻沒有胸襟接受他人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