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逾六呎的李雨陽(34歲)散庭後表現輕鬆,解釋案發臨近除夕,跟朋友去飲酒,受酒精影響才用錯方式發洩,「真係好無厘頭,唔知點解自己會咁做」。他坦言,起初以為沒事,當警員上門拘捕他時,他感到很驚慌。他又稱自己身材高大,提款機鍵盤位置太矮,提款時很不方便,希望銀行多關注他這一類「高人」的情況。
李被控刑事毀壞,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但須先賠償1,500元給銀行。惟他卻沒足夠現金支付,故要求押後一周付款,但遭法庭拒絕。他終要向朋友借錢,才獲准自簽1,200元,守行為一年。案發去年12月29日近清晨,李毀壞灣仔軒尼詩道香島大廈地下永亨銀行提款機鍵盤上的膠蓋,銀行經理事後翻看閉路電視並報警。
案件編號:ESCC13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