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車被扣案】
【本報訊】新加坡陸軍9輛估計總值逾1.36億元的裝甲車,前年由台灣過境香港時遭海關扣查,一度引發外交風波。裝甲車去年初雖已運返新加坡,但涉事船長及船運公司的香港代理人被控未經許可而輸入戰略物品罪,昨於區院開審。辯方表明將爭議有關罪行是否屬「絕對法律責任」。
兩被告依次為船公司APL Co Pte Ltd及船長潘學軍(40歲,圖)。控罪指他們於前年11月23日,並非根據及按照工業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進口許可證,輸入9輛為軍用而特別設計或改裝的地面車輛,違反《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控方指控罪屬「絕對法律責任」罪行,只要能證明被告曾作出相關罪行行為已可入罪,不需證明犯罪意圖。首被告透露將就此作法律爭辯,會質疑控罪是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