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昨早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被問到有關陳浩天上訴問題,李當時稱沒有收到通知民族黨向當局提出上訴,重申民族黨可在被刊憲成非法社團後30天內上訴,至於會否批准延期申請,他說:「都係按法律處理」,以及視乎實際情況發展。到下午,陳浩天通知傳媒,他已正式向港府提出上訴。
陳浩天在上訴書中提出,林鄭和8名行會成員,包括官守成員李家超、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及行會召集人陳智思、非官守成員如葉劉淑儀、湯家驊、黃國健、劉業強及張國鈞,均曾公開評論今次事件,故此要求他們9人避席處理上訴。
當中湯家驊已明言會避席。《蘋果》翻查連月來的報章報道發現,身兼行會成員的經民聯林健鋒,也曾在回應陳浩天去信美國總統特朗普一事時表示,陳浩天及民族黨「三番四次通過實際行動損害香港的利益,特區政府應盡快依法處理,倘有足夠證據,應馬上依法檢控」。
不過本身為執業律師的專業議政梁繼昌認為,陳浩天就民族黨被取締提出的上訴,性質上屬行政上訴而非司法程序上訴,就算民族黨取締一事在公眾、傳媒有過熱烈討論,但由於特首及行會都不是法官,不能將法庭上司法程序套用到行政程序,要求林鄭等人避席,認為看不到陳有足夠法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