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潘曉穎父母發信李家超 邀港台放下分歧派代表會晤
潘曉穎陳同佳李家超保安局陸委會管浩鳴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赴台灣自首事宜目前陷入僵局。潘曉穎父母繼昨日(15日)致函台灣陸委會後,今日再向本港保安局長李家超發公開信,冀港台放下分歧,並邀雙方派代表坐下來解決事件。
潘曉穎父母指,台港兩地就陳同佳的入境及司法爭拗屬始料不及,但他們作為父母,只能關心女兒能否沉冤得雪,反問李家超:「現時距離陳同佳出獄將滿一年,但他起程赴台仍然無具體日期,我們的無助、甚至絕望心情,你能理解嗎?」
潘曉穎父母坦言,深切盼望港府能夠伸出援手,盡力跟台灣方面接觸,讓陳同佳可以履行他的承諾,起程赴台自首投案。除此之外, 潘曉穎父母亦要求李家超解釋為何陳同佳仍然住在安全屋,以及有何理據他需要受到警方的保護。
另外,潘曉穎父母亦在信中,提到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認為他連當事人陳同佳要親身前去辦理簽證都不知道,質疑陳同佳所託非人,要求陳親自站出來,向公眾說出真正意願,「不要繼續做縮頭烏龜」。
保安局凌晨出稿回覆,指一直希望可以促成陳同佳盡早到台灣投案,希望台方盡早批准入境。全文如下:
特區政府非常理解潘曉穎父母沉重傷痛的心情,保安局局長會就信件親自回覆潘先生和潘太太。
自案件發生後,特區政府有關同事都想盡辦法,希望事件盡快得到解決,公義得以彰顯。這正是特區政府去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目的,但是因為社會反應,政府撤回修例建議。我們希望潘先生和潘太太理解特區政府沒有法例賦予的所需權力,強行將陳同佳送到台灣接受審訊;政府亦沒有權代陳同佳作出赴台的安排。
保安局一直希望可以促成陳同佳盡早到台灣投案,而陳同佳亦表達願意赴台自首,這原應是一件令人紓懷的事,可惜台方並沒有表現應有的積極態度,致事件尚未解決。
我們知道陳同佳的律師已向台方所指的單一窗口聯絡,這正是台方要求陳同佳聯絡的人員,一待台方發出入台證,兩地警務合作渠道便可展開研究行程上的安排。
過往警務聯絡,曾通過雙方工作層面,作出可行的合作安排,前提是接收方容許有關人士入境。
我們對潘先生和潘太太的感受深表同情,希望台方盡早批准陳同佳入境,好讓雙方警務聯絡人員盡快研究陳同佳的赴台安排,令事件早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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