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湯家驊稱對香港制度影響「相當少」 冀所謂「管轄權」不包括「落街拉人」

蘋果日報 2020/06/21 13:24

法官湯家驊港版國安法駐港國家安全公署

【新增內容】

由2003年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變成今日支持「港版國安法」的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21日)接受無綫訪問時指,雖然未知國安法具體條文,但認為人大昨日的說明反映該法對香港制度的影響「相當少」。

對於「港版國安法」下中央在港設立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湯家驊相信未必指香港一般治安問題,「但仍要睇詳細條文寫法,先可以想像講緊乜嘢情況」,稱希望人大公佈條文時能清楚列明何謂「特定情形」。

對於有港人擔心未能或被送返內地受審,湯家驊只說:「呢個係值得擔憂,希望(稍後)有機會睇睇條文」。

昨日報道:
【港版國安法】湯家驊批大律師公會屢發聲明「充滿挑釁及製造恐慌」
估計國家機關行使之管轄權不包括審訊權
湯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行使「管轄權」時,應該不包括審訊權,因為審訊權屬香港制度內的事務,「因為屬地原則嘅關係,喺香港犯咗法,就應該喺香港審訊,呢個大家都同意,亦都係國際人權公約規定」。

他亦希望所謂的「管轄權」,並不包括「落街拉人」,否則將對香港基本法造成一定衝擊,並指涉及國安的案件,應由律政司進行檢控,北京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可以給予意見,「但如果無犯法嘅話,就算佢(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意見幾強烈,律政司都唔應該提出檢控,檢控亦都不會成功。」

對於草案說明指特首可以指明審理國安法的法官,湯家驊認為實際運作上,特首屆時一定要諮詢首席大法官意見,「因為特首佢都唔會認識所有法官、唔知道佢哋嘅經驗或者質素係點樣,亦要首席法官同意放呢啲法官去做呢啲工作,佢先可以做得到。」他認為,若然特首揀選法官時,要先問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我相信係超乎現實情況,因為唔會有人熟悉法官的程度,係高過首席大法官。」
「中國人大網」至今未設欄目收集立法意見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曾經呼籲,市民如對「港版國安法」有意見,可以於「中國人大網」提交,但「中國人大網」原來至今仍未設收集意見的欄目。

譚耀宗回覆港台時稱,曾向人大方面了解,獲回覆按法律規定,草案條文內容公開後,人大網頁才能收集意見;由於草案至今未對外公開,變相未能透過網頁收集意見。他指,曾向中國人大網查詢能否提供彈性,獲回覆要按規定處理。

譚謂市民若對「港版國安法」立法有意見,可郵寄到北京的人大常委會表達,或郵寄到香港的中聯辦或透過他反映。

相關新聞:
【揭惡法3魔鬼細節】國安公署有管轄權指導港府 陳文敏:香港仲點可以高度自治?

昨日報道:
【港版國安法】辣過澳門!中央指派國安事務顧問架空林鄭? 加強監督學校、社團防「恐怖活動」

-----------------------------
反送中一周年,《蘋果》整理大量涉及警察濫暴濫權等資料,製成詳盡資料庫,請按此閱讀圖表版本純文字版本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按此下載/更新
-----------------------------
App內1-Click訂閱《蘋果動新聞》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