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董辭職成套大戲,喺煲呔企出嚟宣布接棒達到高潮,不過中央順手畀咗個「炸彈」煲呔,新特首任期係五年定係兩年呢個問題,隨時將成個管治班子炸散。搞出呢個大頭佛出嚟,港官都有責任,點解當年制訂特首選舉條例時,唔問清問楚先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舊年五月五號喺立法會答卿姐提問,講到明「《基本法》訂明,行政長官的任期為五年。這規定適用於任何行政長官,不得有例外情況。」呢番話有立法會會議正式紀錄,係林瑞麟嘅「釋法」言論,不過喺前日記者會上,當梁愛詩侃侃而談新特首任期係兩年之際,林D9身為政制事務局局長,聲都唔聲冇「指正」詩姐,好似想扮隱形咁。
林D9作為問責局長,呢個責任佢有冇諗過負㗎?其實唔少政界人士都覺得喺中央頻頻干預情況下,政制事務局可有可冇,財爺唐英年喺下年度預算案中,不如殺局幫庫房慳番啲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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