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投訴,大埔太和邨太和街市地下66號舖,原應出售雜貨食品用途,但近月見該店舖將三至四部電腦放進店內,招待南亞裔傭工及小童上網耍樂之用,據悉收費為每小時十元。他指有關店舖擅自改變用途,但未見房署職員加以阻止及要求糾正。
「個個都可以隨便將個舖頭改用途,咁重使乜遵守房屋署嘅規定啫!重有啲傭工帶埋細路嚟玩,對細路仔都唔係咁健康!」他指每逢假期及周六日,該店門前更擠得水洩不通,阻礙市民出入街市。他促房屋署盡快對有關商戶作出取締。
招待女傭及小童上網
記者本月中曾到上址街市商舖查證,發現被投訴的商舖店前放滿雜貨擺賣,舖內則放有四台電腦,當日有三名南亞裔女子正在上網,其中一人似是商舖負責人,另有一名女童同時使用電腦。而有關商舖的電腦設備十分齊全,更有人正透過網上視像對話。由於該店屬開放形式,只用多幅透明膠掛在門口,外人可窺探內裏上網情形,十分開揚。
房屋署新聞組發言人回覆本報稱,該署職員於本月二十一日到上址商舖視察,只發現舖內有一台電腦,而該店的菲籍店東的妻子也在場,由於當場未有足夠證據指該店改變用途,故此只向該女店東口頭及書面提醒該店用途只可出售雜貨,而不可供市民上網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