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失竊】調查報告出爐 譚志源再致歉:責在選舉處

蘋果日報 2017/06/13 10:56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選舉事務處

【新增選管會回應】
選舉事務處在今年3月底的特首選舉中,於作後備投票場地的亞博館遺失了兩部載有全港選民資料的個人電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事後成立了專責小組跟進調查事件,局長譚志源召開記者會交代報告內容,建議18項改善措施,並再次就事件致歉。報告內容可瀏覽 http://bit.ly/2s5hQp6 。選舉管理委員會在傍晚出稿,表示收悉專責小組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報告,並稱「選管會感謝他們的努力」。
譚志源在記者會上指,如果涉事同事沒有跟足指引處事,他們很有可能遭公務員事務局在評核、或者遭紀律程序處理,以負上責任;又認為選舉事務處高層亦要改善管理問題,特別是管理前線員工。他指各政府部門本應有個人資料主任,負責遵從政府有關保護個人資料守則的事宜,但在今次「失竊電腦」事件中,選舉事務處負責個人資料的高級行政主任,今次沒被諮詢,也沒有參與今次工作,專責小組的報告已明言這是今次事件的缺憾,不能容許再發生。
譚志源又指,自己做了30多年公務,今次除了制度上的缺憾,「可能會有啲同事需要作進一步處理」、「考慮作進一步跟進」,但要待機制處理,讓員工辯解。該局今日發表的專責小組報告和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的報告,均已在昨日提交給公務員事務局,他不會揣測相關員工要接受什麼紀律制裁,否則對涉事同不公道,相信該局會小心研究。
表明不再連任的譚希望,下任局長上任後應第一時間到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交代有關員工需否接受懲處的進展。他指最遲十月,若下任局長同意,政府需要向立法會交如何處理涉事員工,他個人不希望不了了之,以回復市民對選舉事務處的信心,即使屆時自己退下來,也會一起監察:「跟得唔足我都會出吓聲」。
他又指,整件事成因是選舉事務處在管理上協調不足,中層和前線同事對保護個人資料和工作流程意識不足。他指,整個責任是「行政責任」,需要行政部門及其主管落實公署報告和專責小組的建議。他指,他會建議下任局長,上任後第一時間與選舉事務處向立法會交代如何改善和落實改善建議。他指警方仍在刑事調查此事,但認為要找回失竊的電腦存在一定困難。他又指,雖然選民的資料會否外洩存有問號,但電腦資料由於已加密,至今看不到有任何情況資料外洩。
譚志源指在未有普選前,看不到有任何需要將所有選民資料再放到任何手提電腦上,而今次事件後,局方已向署方表達此指令,私隱專員公署亦發出執行指令,指令是有法律效力,若選舉事務處違反的話,是有其法律責任。
根據報告所指,選舉事務處職員最後一次見到兩部電腦是於3月24日,當日有一位資訊科技管理組的一名職員為兩部手提電腦進行測試,完成測試後,他便把兩部電腦放在亞博館的房間,但只是把電腦放在紙箱上,然後離開亞博館。報告指,專責小組得悉有選舉事務處職員在3月27日發現此房間,內有一部飲水機,他們相信這飲水機應是在3月25日至26日期間,運送到此房間,但飲水機送抵後亦無人通知選舉事務處。此外,房間的房門亦在3月26日清晨,因應警方的保安檢查而曾開啟,但報告沒有進一步交代這兩件事細節。
民主黨林卓廷表示,對於報告始終未能找到是誰人偷走了電腦,感到失望。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雖然曾就事件致歉,但在今次報告沒有找到肇事元凶,認為譚志源應以身作則,問責下台,不應該以自己不留任下屆政府而認為「政治責任」已經完成。他又指,今次事件是對政府的一次深刻教訓,期望政府吸取經驗,改善處理個人資料做法。
傍晚時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回應事件,表示已督促選舉事務處「全面跟進及從速落實」載於報告的所有改善措施。選管會又指,正根據法例全面檢討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安排,並會考慮專責小組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報告書的內容,在選舉結束後3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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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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