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後頸中棍糾纏3年 Osman:判佢有罪已還我公道

蘋果日報 2017/12/18 19:10

民事索償朱經緯鄭仲恆

朱經緯2014年在旺角揮舞警棍毆打途人,今日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當日路過被朱棍毆的鄭仲恆(Osman)回覆《蘋果》指,法庭判朱經緯有罪,已是還他一個公道,他不會考慮民事索償,「賠唔賠償對我嚟講唔重要,最重要係證明我無錯。」
鄭仲恆指,事件糾纏他3年,今午他得悉判決,已無甚感覺,「無開心、無唔開心,無特別。」只覺得判決還自己一個公道,他指希望讓大眾明白朱經緯、警隊在事發當晚的所作所為是錯的,便已足夠。
他續指,現階段不會考慮民事索償,但會保留這個權利,因為有沒有賠償對他來說意義不大。鄭更指,若在3年前朱經緯或香港警察向他道歉,他很大可能「就咁算」,不會繼續追討。
鄭仲恆稱,未來只想歸於平淡,已有新工作的他坦言,公司會對他有微言,「始終唔想我講政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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