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13歲或以上青少年在法律上被認為有能力同意發生性行為,但有批評指性罪犯因門檻太低得以逍遙法外,多宗案件備受爭議:2017年,一名42歲男子被控強姦一名15歲少女,法庭接納少女同意發生性行為的說法,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引起各界震怒,要求修例提高合法性交年齡。
南韓性罪行問題一直備受關注。早前爆發的「N號房」事件中,估計多達74名受害人被迫拍攝性虐待影片,其中16人未成年。疑犯透過加密通訊軟件Telegram開設多個群組,販賣影片。
政府上月底宣佈將加強網絡性罪行罰則,對象包括製作、銷售、購買、推廣、管有兒童及青少年性侵影像的人;昨日亦宣佈將禁止青少年手機下載可匿名的通訊軟件,而可供未成年人下載的通訊軟件必須要求用戶實名登記、可儲存對話紀錄和舉報非法活動。
法新社/韓聯社